市各文艺家协会、各县(市、区)文联:
现将省委宣传部、省人事厅、省文联转发《中共中央宣传部、人事部、中国文联关于评选表彰第二批全国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的通知》(粤人发[2007]122号)转发你们,请按要求做好推荐工作。如有优秀的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人选,请于4月30日前到市文联办室索取表格填报(联系人:何诗毅,电话:2231410)。5月8日前由市文联报省文联。
特此通知
肇庆市文联
2007年4月28日
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
广东省人事厅文件
广东省文联
粤人发[2007]122号
转发中共中央宣传部、人事部、中国文联关于评选表彰第二批全国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党委宣传部、人事局、文联,广铁集团公司文联,广东公安文联,省各文艺家协会:
现将中共中央宣传部、人事部、中国文联《关于评选表彰第二批全国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4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做好我省“全国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的推荐工作,是加强我省文艺队伍建设,推动我省文艺事业发展的一件大事。各单位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密切配合,按要求做好人选的推荐和材料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由省委宣传部、省人事厅和省文联组成广东省推荐“全国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负责推荐的组织领导工作。
二、推荐名额
此次评选表彰的“全国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名额有限,请各地级以上市、广铁集团公司文联、广东公安文联、省各文艺家协会各推荐1名“全国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候选人(如无符合条件的人选可不推荐)。各地级以上市推荐的人选需经当地市委宣传部、市人事局、市文联审核同意,广铁集团公司文联、广东公安文联、省各文艺家协会推荐的人选需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三、推荐材料报送时间和要求
推荐单位要认真填写《全国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审批表》,事迹材料要重点突出,内容真实(2000字左右,用A4纸打印,一式六份并附电子版),于5月8日前报广东省推荐“全国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 系 人:贾舟东、陈达文
联系电话:020-38486817、38486816
传 真:020-38486391
E-mail:jia_zhoudong@hotmail.com
地 址:广州市龙口西路550号省文联组联部
邮 编:510635
附件:广东省推荐“全国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
广 东 省 人 事 厅
广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二○○七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
广东省推荐“全国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
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方健宏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刘斯奋 省文联主席、党组成员
陈中秋 省文联党组书记、专职副主席
陈绿平 省人事厅副厅长
副组长:张小军 省文联党组成员、专职副主席
曹利祥 省文联党组成员、专职副主席
廖业兴 省文联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邹继海 省文联党组成员、专职副主席
成 员:周建平 省委宣传部文艺处处长
阎静萍 省委宣传部干部处处长
张广立 省人事厅公务员管理处副处长
黄 浩 省文联人事部主任
樊广莲 省文联组联部副主任
省文联办公室
2007年4月20日
关于评选表彰第二批全国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的通知
国人部发[2007]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宣传部、人事厅(局)、文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宣传部、人事局、文联,各全国性产业文联,全国公安文联,各全国性文艺家协会,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
自2004年表彰第一批全国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以来,广大文艺工作者认真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投身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事业的伟大实践,积极推进文艺创新,努力创作时代精品,涌现出了一大批精品力作和德艺双馨的优秀文艺工作者。为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国文联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央宣传部、人事部、中国文联决定评选表彰第二批全国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全国各民族中青年文艺工作者。年龄不超过55周岁(年龄截止2007年7月31日),重点是活跃在第一线的优秀中青年文艺工作者。
(二)表彰名额:此次表彰全国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50名。
二、评选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二)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
(三)在某一艺术门类中有突出的艺术成就和特殊贡献,在全国范围有较大影响,在群众中有良好的声誉。
(四)遵纪守法,道德高尚,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
三、评选办法和要求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联,各全国性产业文联,全国公安文联,各全国性文艺家协会,解放军(含武警部队)可以推荐2至3名全国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候选人(如无符合条件的人选可不推荐)。已获得全国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称号的人员不再参加评选。
(二)评选工作要坚持评选条件,严格评选程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逐级审核上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联按照评选要求推荐人选,经当地党委宣传部、人事厅(局)审核同意;各全国性产业文联,全国公安文联推荐人选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解放军(含武警部队)推荐人选经总政治部宣传部审核同意。推荐单位要认真填写《全国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审批表》(附件2),事迹材料要重点突出,内容真实(2000字左右,用A4纸打印,一式三份并附电子版),于5月20日前报全国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中国文联各团体会员单位推荐的人选按艺术门类由各全国性文艺家协会提出意见后,由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对拟表彰人选在《光明日报》、《中国艺术报》、中国文联网站等新闻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四、奖励办法
对评选出的先进个人授予“全国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荣誉称号,享受省部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拟在今年7月举行的第二批全国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表彰大会上进行表彰,并颁发奖章、奖杯和证书。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评选表彰工作的组织领导,由中央宣传部、人事部和中国文联组成全国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负责评选表彰的组织领导工作。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中国文联人事部。
做好第二批全国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是加强文艺队伍建设,推动文艺事业蓬勃发展的一件大事。各地党委宣传部、人事厅(局)和文联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密切配合,认真做好人选推荐和材料报送工作。
联 系 人:郑更生、宋智勤
联系电话:(010)64921576、64921574
传 真:(010)64921574
E-mail: ermaosong@hotmail.com
地 址:北京市亚运村安苑北里22号中国文联人事部
邮 编:100029
附件:1、全国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成员名单
2、全国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审批表
中 央 宣 传 部
人 事 部
中 国 文 联
二○○七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件1:
全国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评选表彰
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成员名单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胡振民 中国文联党组书记、副主席、书记处书记
李从军 中央宣传部副部长
尹蔚民 人事部副部长
副组长:覃志刚 中国文联党组副书记、副主席、书记处书记
李 牧 中国文联党组副书记、副主席、书记处书记
成 员:冯 远 中国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书记处书记
杨志今 中国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书记处书记
廖 奔 中国文联党组成员、主席团委员、书记处书记
白庚胜 中国文联党组成员、主席团委员、书记处书记、
中国民协分党组书记、驻会副主席
夏朝华 中国文联人事部主任
齐鹤茹 中央宣传部干部局副局长
汤 恒 中央宣传部文艺局副局长
薛 虹 人事部公务员管理司副司长
办公室成员名单:
主 任:夏朝华(兼) 中国文联人事部主任
齐鹤茹(兼) 中央宣传部干部局副局长
薛 虹(兼) 人事部公务员管理司副司长
副主任:夏 潮 中国文联国内联络部主任
郑希友 中国文联人事部副主任
刘新风 中央宣传部文艺局办公室主任
宋汝冰 人事部公务员管理司考核奖励处处长
成 员:张 鑫 中央宣传部干部局专家处处长
李培隽 中国文联国内联络部综合处处长
郑更生 中国文联人事部干部处处长
宋智勤 中国文联人事部干部处副主任科员